|
|
|
|
| 首页 > 新闻快递 > 不满间隔期 蔬菜严禁上市 |
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2008-06-20 15:28:05 来源:东莞农业信息网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
连日大雨,我市农田受到不同程度的受损,6月18日,石排镇农办、农技中心工作人员来到福隆庄菜场、中坑菜场等农田集中的地方指导农民复产,工作人员特别强调:绝不能将用药后间隔期不够的蔬菜采摘上市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 现场指导工作中,镇农业办、农技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蔬菜等农作物受浸后将出现的疾病、如何处理等灾后复产工作措施,并派发了相关宣传指导资料400多份。同时,工作人员还要求菜农对受浸严重的地块,尽快清园、改种周期短的蔬菜,减少经济损失。(石排杨志广供稿/责编宇琳) 小知识: 施用农药后的蔬菜存在一个“安全间隔期”,这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放牧、收获(采收)、使用、消耗作物前的时期,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间隔时间。在果园中用药,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,以防人畜中毒。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关于我们 | 服务条款
| 投诉建议 粤ICP备05095910号 |